台北捷運通車以來讓外界稱頌的特點,就是乾淨、明亮,此項特點應得力於捷運禁止飲食的規定,但是自明年一月起,捷運將在三十二個站區未收費通道開放飲食,而收費閘道及車廂內仍禁止飲食,此項措施調整,是否代表捷運整齊清潔的美名即將不在,值得探討。
捷運禁止飲食在《大眾捷運法》有明文規定,違反者可處行為人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罰鍰,也因有此法條限制,偶有於捷運車廂或站區出現飲食的民眾或外國人,反倒引人側目,但是捷運禁食長久以來,幾乎已成為我國大眾運輸系統中的「獨有文化」。
捷運有禁止飲食規定,但是部分捷運車站卻有販賣飲食或點心,民眾一旦購買後,不論在站區,甚至從起站至終站,也不可食用;反觀飛機、火車、公車均無此禁食限制,早有民眾認為全面禁食不盡人情,建議調整的聲音從未停止。
另一看法擔心,禁食規定微幅調整後,捷運從此是否會與髒亂畫上等號,足以傲視國際的美譽,會否成為泡影?也令人擔心。
姑不論民眾守法動機是擔心被罰才被動遵守捷運禁食限制,抑或長久以來約定成俗已收「自律」效果,禁止飲食規定微調,某種程度回應民意,兼顧情理法,實應予以肯定,也希望民眾還能自發性維持站區整潔,再創捷運的另一項驚奇。